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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维修收费
来源: 时间:2007-9-6 8:34:27

事项类型:审批

审批条件:营业执照,代码证书,检测、维修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审批依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颁发《山西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交体字[1997]691号)。

数量限制:无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调查—批复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营业执照、代码证书复印件;(3)检测、维修项目统计表;(4)成本测算报告。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年检时间及依据:无

法律实施时间:《山西省定价目录》实施于2002121;《山西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于199811

相关科室: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

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加强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第4条:“本《定额、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单价和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各地市交通、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下浮幅度,并报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备案”。

承办人:李庭碧

审核负责人:王先英

分管领导:延如心

批准人:谢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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