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审批
审批条件:营业执照,代码证书,检测、维修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审批依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颁发《山西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交体字[1997]691号)。
数量限制:无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调查—批复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营业执照、代码证书复印件;(3)检测、维修项目统计表;(4)成本测算报告。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年检时间及依据:无
法律实施时间:《山西省定价目录》实施于2002年12月1日;《山西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于1998年1月1日。
相关科室: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
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加强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第4条:“本《定额、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单价和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各地市交通、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下浮幅度,并报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备案”。
承办人:李庭碧
审核负责人:王先英
分管领导:延如心
批准人:谢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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