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登陆  用户名: 口令: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机构职能 - 法律法规 - 工作动态 - 商品价格 - 收费标准 - 行政审批 - 访客留言 - 局长讲话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行政审批>>正文
培训收费
来源: 时间:2007-9-6 8:32:53

事项类型:审批

审批条件:批准培训文件、培训场所。

审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省物价局“关于非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1]370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干部职工短期培训(强制性)班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3号);《山西省定价目录》。

数量限制:无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调查—批复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省以上有关文件;(3)培训计划、培训资料;(4)培训支出测算情况。

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年检时间及依据:无

法律实施时间:财规[2000]47号实施于20001024;晋价费字[2001]370号实施于20011230;晋价费字[2002]23号实施于2002114;《山西省定价目录》实施于2002121

相关科室: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加强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财规〔200047号,《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开展的培训,属于法定培训,具有强制性,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山西省定价目录》重要专业服务中其它服务:非强制性培训服务(省以外)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承办人:刘 艳

审核负责人:张德宏

分管领导:黄天明

批准人:谢保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晋城市物价局制作,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电子信箱:wjjzhk@126.com

地址:晋城市委办公楼1012号,电话:(0356)2198757 传真:(0356)202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