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审批
审批条件:营业执照、代码证书,具备停车条件。
审批依据:《山西省定价目录》: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
数量限制:无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调查—批复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营业执照、代码证书复印件;(3)停车场地设施投资情况资料。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年检时间及依据:无
法律实施时间:《山西省定价目录》实施于2002年12月1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于2000年9月1日。
相关科室: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
协办单位:无
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加强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定价目录》:“停车场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承办人:李庭碧
审核负责人:王先英
分管领导:延如心
批准人:谢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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