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审批
审批条件:单位成立文件、代码证书,殡葬服务内容及条件。
审批依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殡葬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186号)。
数量限制:无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调查—批复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收费单位成立文件、代码证书复印件;(3)成本测算报告。
承诺时间:5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年检时间及依据:无
法律实施时间:《山西省定价目录》实施于2002年12月1日。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殡葬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实施于2002年6月26日。
相关科室: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加强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定价目录》:“殡葬服务收费(部分重要殡葬服务收费由省管),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殡葬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在国家新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未出台前,各市(地)可对所辖区内的殡葬服务业按照以收抵支、略有节余的原则,制定临时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局备案”。
承办人:曹阳武
审核负责人:张德宏
分管领导:黄天明
批准人:谢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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