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2008年城乡居民越冬取暖供煤工作,保障群众安全过冬,近日,阳城县物价局按照县政府专门会议安排,积极会同县经贸局、煤炭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质监局等单位在全县组织煤源,集中力量,实施越冬供煤,解决群众越冬取暖用煤困难。具体供应办法是:北留镇、润城镇等9个产煤乡镇自供;白桑乡、河北镇等9个无煤乡镇根据供应量在国营、二轻煤矿中调配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型煤实行凭票供应;医院、学校、敬老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用煤实行统一调配。供应标准为:农村居民(包括住在农村的非农户)每户供应0.5吨沫煤;城镇居民每户供应600块型煤;学校按每个班级煤和炭各1吨;医院按每个病房煤和炭各0.5吨。供煤价格为沫煤85元/吨,炭块(3号粒度)170元/吨;城乡居民生活用型煤供应价格为14cm型煤0.28元/块,12cm型煤0.23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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