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责,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全面加强涉农价费监管,稳定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继续抓好化肥生产运输中各项价格优惠政策的落实,利用价调基金扶持一批重点副食生产和养殖基地建设,要坚定不移地把涉农价费工作抓好、抓实。
三、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是做好“一条主线”、“四项工作”、“十件实事”。
四、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完善首办、首问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发现和举报有违法乱纪和徇私舞弊的人和事,我们将一追到底,严惩不怠。
二OO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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