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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承诺
来源: 时间:2007-9-12 10:05:24

    1、执行价格行政执法公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主动出示检查证件,说明检查事项;

    2、依法行政,文明检查,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3、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办理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期限无误;

    5、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弄权渎职,不办人事案,不接受被查单位的宴请、财物、旅游邀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守则和市物价局物价人员廉政“十不准”;

    6、绝不因被处罚单位要求进行陈述、申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加重处罚或打击报复;

    7、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为举报者保密,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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